关于规范消费品“以旧换新、购新补贴”活动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书
全旗各相关经营主体:
为进一步规范消费品“以旧换新、购新补贴”活动市场价格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和《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现提醒告诫如下:
一、规范明码标价行为。消费品“以旧换新、购新补贴”活动参与商家在活动中,应在经营场所或线上平台的显著位置公示相关政策和价格信息,张贴参与活动标识,做到货签对位、标识醒目,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二、严禁价格欺诈行为。消费品“以旧换新、购新补贴”活动参与商家在活动中,不得对产品临时提价,在落实补贴、优惠措施等过程中,严禁利用促销活动实施价格欺诈,严禁套补骗补等行为。不得利用虚假或者使人误解的标价形式或者价格手段,欺骗、诱导消费者进行交易;不得使用欺骗性、误导性语言、文字、图片、计量单位标价诱骗消费者;不得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价格承诺。数码产品、家电商场、家装市场、电动自行车销售门店等同一区域内的经营者不得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
三、维护市场价格秩序。本提醒告诫书发出后,经营者要认真对照上述提醒告诫要求,进一步规范自身经营行为。对提醒告诫后拒不整改的,我局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法查处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