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法定代表人胡扬忠、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金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占俊华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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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公司于上年度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本期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对可比同期数据进行追溯调整。
截止披露前一交易日的公司总股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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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最新股本计算的全面摊薄每股收益:
■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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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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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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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1、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成
公司于2024年10月18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中电海康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电海康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中电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科投资”)的通知,中电海康集团及电科投资计划自2024年10月19日之日起6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中电海康集团拟增持金额将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电科投资拟增持金额将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中电海康集团增持资金为自有资金及其股票增持专项贷款,电科投资增持资金为其自有资金。
截至2025年4月8日收盘,中电海康集团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6,845,6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0741%,增持股份金额200,182,737.28元(不含交易费用)。电科投资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3,204,7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0347%,增持股份金额100,016,373.80元(不含交易费用)。
公司在上述增持计划实施期限过半及实施完毕后依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了披露义务,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19日、2024年12月14日、2025年1月18日、2025年4月9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关于控股股东获得增持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2、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实施进展情况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和对公司长期价值的高度认可,公司于2024年12月9日、2024年12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已在境内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含),不低于人民币20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0元/股(含),回购所需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依法注销减少注册资本。截至2025年3月31日收盘,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40,504,219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4387%,最高成交价为32.7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7.53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235,479,288.81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后续将严格依照法律法规以及既定的回购方案继续实施回购,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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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胡扬忠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金艳会计机构负责人:占俊华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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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胡扬忠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金艳会计机构负责人:占俊华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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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胡扬忠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金艳会计机构负责人:占俊华
(二)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 适用√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002415 证券简称:海康威视 公告编号:2025-0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