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财立方消息】7月31日,中国人民银行浙江省分行披露行政处罚决定信息,浙江温岭联合村镇银行、浙江平湖工银村镇银行、浙江诸暨联合村镇银行3家银行同日被罚,罚款金额总计628.25万元。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均为2025年7月22日。
其中, 浙江温岭联合村镇银行存在以下违法行为:
违反账户管理规定;违反商户管理规定;违反反假货币业务管理规定;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
中国人民银行浙江省分行对该行予以警告,并处294.5万元罚款。时任该行财务运营部反洗钱岗工作人员 金某丽对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负有责任,被罚2万元;时任该行业务管理部业务营销岗工作人员 夏某晗对违反商户管理规定、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负有责任,被警告,并罚款16万元。
浙江平湖工银村镇银行存在以下违法行为:
浙江诸暨联合村镇银行存在以下违法行为:
违反账户管理规定;违反商户管理规定;违反反假货币业务管理规定;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
中国人民银行浙江省分行对该行予以警告,并处219万元罚款。时任该行副行长 周某柱对违反商户管理规定、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负有责任,被警告,并处11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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