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江西财政坚持以强化投资评审质效、服务预算管理为导向,全面落实有关第三方机构管理办法,全力把好“四关”,对第三方机构实现从入驻审核、业务委托到执业质量考核的全链闭环管理,引导、督促第三方机构在财政投资评审中更好发挥专业作用,为最大限度释放财政投资评审效能提供重要支撑。
宽进严审,把好“准入关”
一方面,适应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优化我省营商环境的要求,在省本级机构入驻和市县征集公告审核中,坚持应进则进的原则,切实消除第三方机构引入工作中所有制歧视、行业壁垒和地方保护等不合理限制,避免出现妨碍统一市场建设、排除公平竞争显性或隐性门槛。另一方面,严格对照机构入驻条件和规定,认真审核申报信息,做到不打折、不变通,不徇私情。2024年10月至今,审核省本级机构入驻8家,驳回修改机构入驻申请材料160余次;审核、修改市县财政部门第三方机构入驻公告等70余件。
实时核验,把严“派单关”
针对每个项目对应的、随机抽取产生的5家意向评审机构,通过登录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水利部政务服务平台、公路工程造价人员管理系统等信息平台,依序核验入驻人员、企业基本信息等要素条件的实时状况,保证系统入驻信息与实际情况相一致。自2024年10月新的第三方机构管理办法实施以来,先后核验专业技术人员资质及其最新注册执业情况约1200多人次,为规范执业、保障评审质量奠定基础。
从实从细,把准“评价关”
每个评审项目提交备案后,从评审方案、评审进度、评审人员、评审质量和材料备案等维度,及时对机构执业程序和质量进行考核评分,根据评分结果及评审误差率依规作出续用、暂停业务委托乃至扣拨或追偿评审费用等相关处理,自新办法实施以来,入驻省级财政投资评审业务平台的第三方机构中,共有92家单位分别被取消一年或三年业务委托资格。
复核校准,把牢“复核关”
常态化开展抽查复核工作,对审减率低于1%的预算评审项目全部列入复核范围,对所有工程结算项目进行复核,对竣工财务决算项目依规开展抽查,复核结果及时校正评审结论,有效推动财政投资评审质量提升,新办法实施后,已对6个项目开展复核审核,涉及金额2.23亿元,经复核后,在原审核结果基础上再审减688.7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