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同意在15个城市(地区)设立跨境电商综试区
4月25日,《国务院关于同意在海南全岛和秦皇岛等15个城市(地区)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的批复》发布。
根据批复,同意在海南全岛和秦皇岛市、保定市、二连浩特市、丹东市、滁州市、三明市、开封市、新乡市、鄂州市、邵阳市、梧州市、北海市、防城港市、广安市、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等15个城市(地区)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同时,撤销在海口市、三亚市、阿拉山口市设立的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
批复指出,跨境电商综试区建设要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坚持创新驱动发展,复制推广综合试验区成熟经验做法,发挥跨境电子商务助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促进产业数字化发展的积极作用,推动外贸优化升级,加快建设贸易强国。
解读:在传统贸易承压背景下,跨境电商作为快速发展且具有明显带动作用的外贸新业态,显示出强劲的增长动力和市场竞争力。
2024年,我国跨境电商进出口2.63万亿元,同比增长10.8%,占外贸比重从2021年4.9%提升至6%。其中,跨境电商综试区带动作用明显:自2015年以来,我国已先后设立165个跨境电商综试区,实现31个省区市全覆盖,进出口额占全国跨境电商进出口额比重超九成。
在此基础上,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促进跨境电商发展,完善跨境寄递物流体系,加强海外仓建设”。
今年3月底,国务院常务会议听取推进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汇报。会议指出,要做好新一轮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扩围工作,进一步拓宽覆盖面。要推动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建设提档升级,推进通关、税务、外汇、数据流动等监管创新,用好相关稳外贸支持政策,帮助企业拓市场、树品牌、更好发展。
从此次新增试点名单来看,既包含二连浩特、丹东、北海、防城港等重要口岸城市(地区),也涵盖滁州、开封、鄂州、广安等中西部内陆节点城市。
在有关专家看来,“数次扩围的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发挥了带动作用,有利于促进国内国际双循环,全力稳住外贸外资基本盘,推进贸易高质量发展。”
与此同时,跨境电商作为外贸增速最快的领域之一,新一轮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扩围,有利于进一步打造外贸增长新引擎。此外,通过政策倾斜,可以帮助内陆和欠发达地区搭建跨境电商通道,利用特色产业开拓国际市场,实现区域均衡发展。
来源:城市进化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