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姜慧梓)7月25日,财政部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今年上半年,全国发行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2.16万亿元,同比增长45%。
今年以来,专项债券发行使用有多项变化。
在发行上,去年底,国办发文明确,在10个省份以及雄安新区开展专项债券项目“自审自发”试点。10个省份分别是北京市、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含宁波市)、安徽省、福建省(含厦门市)、山东省(含青岛市)、湖南省、广东省(含深圳市)、四川省。
在试点地区,项目由省级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后,省级财政部门即可组织发行;在非试点地区,打通在建项目续发专项债券“绿色通道”,赋予地方更多的灵活性和自主权,提高专项债券资金发行使用效率。
在使用上,专项债券投向领域进一步拓宽,由“正面清单”管理转变为“负面清单”管理。
财政部预算司一级巡视员、政府债务研究和评估中心主任李大伟表示,除完全无收益项目、楼堂馆所、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房地产等项目、一般竞争性产业项目,以及依法不得用于经常性支出外,其他符合条件的项目均可申请专项债券资金支持。
同时,政策允许专项债券用于土地储备,支持城市政府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专项债券用作项目资本金的范围也由原来17个行业扩大至22个,今年上半年,各地发行专项债券用作项目资本金1917亿元,同比增长16%。
李大伟表示,加强专项债券资金使用监督,推动地方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严防挤占、截留和挪用,并指导地方做好专项债券项目资产管理和还本付息资金管理等工作。
编辑 张树婧
校对 卢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