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马 涛
企业集团内部关联交易是市场经济活动中的普遍现象,既能提升资源配置效率、降低运营成本,也可能引发利益输送等风险。随着企业集团组织架构日益复杂、交易形式日趋多样,关联交易的隐蔽性和监管难度显著增加。当前,亟须以《公司法》为核心框架,通过完善企业内部治理机制、强化外部监管协同,构建全链条风险防控体系,切实维护中小股东和债权人合法权益,保障市场公平竞争秩序,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完善法律法规。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公司法》对关联交易的规制需进一步细化完善,相关主体应结合实际优化制度设计。要明确企业集团内部关联交易的认定标准、披露内容、决策程序等规定,以消除模糊地带,避免司法实践中因理解不同而出现同类案件裁判不一的情况发生;加大对于企业集团内部违法违规关联交易的处罚力度,增设罚款、限制业务开展等行政处罚措施,提高违法成本。通过对相关法律法规的进一步完善,为企业集团内部关联交易的规范运行提供更有力的法律保障。
加强内部治理。完善治理结构,明确各治理主体的职责权限,确保其始终从企业整体利益出发作出企业集团内部关联交易决策,维持董事会的独立高效运转;在必要节点引入战略性投资者,制衡管理层关联交易舞弊行为。强化董事会和监事会对于违规违法关联交易行为的制约作用。董事会要对企业集团内部关联交易的合法性和公允性进行严格审查,在重大关联交易上展开充分论证,必要时聘请独立第三方进行评估,以规避不必要的风险隐患;监事会则需要加强对于企业集团内部关联交易的监督,以便及时发现和纠正违规违法行为,以确保关联交易决策和执行过程的合规性。
强化信息披露。企业集团要坚决遵循实质大于形式的基本原则,将可能对交易公允性产生影响的人员纳入披露范围,以提升披露信息的透明度。坚决杜绝信息造假,具体而言,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规定,确保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完善相关责任追究规定,对于故意隐瞒、虚假陈述等行为,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提升披露信息真实性。借助现代信息技术进一步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在企业集团内部建立关联交易信息披露平台,实现信息披露的电子化、标准化。
加大监管力度。各部门通力协作、多管齐下,提升监管效果,确保企业集团内部关联交易的规范运行,维护市场秩序和公平竞争。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建立全方位、电子化的监管系统,实现对关联交易行为的实时监测和动态分析,通过此系统监管部门可以及时掌握关联交易的具体情况,当出现异常情况时及时进行预警和干预,提高监管的时效性和针对性。由于关联交易往往涉及多个领域和部门,监管部门应当加强与各相关部门之间的交流和联系,通力合作,形成监管合力。鼓励社会公众、媒体组织等对关联交易行为进行监督,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关联交易监管的良好氛围,更大限度避免违法违规关联交易行为的发生。
(作者单位:江苏理工学院经济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