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新颖化为特征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是科技创新主力军和产业链安全稳定器,是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引擎。截至2024年末,我国累计培育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超14.1万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1.46万家。财政金融政策在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中发挥重要作用,需加强政策协同,助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在日益严峻复杂的内外部形势下向内发力,提振信心、提升能力,为高质量发展注入活力、增添动能。
财政政策和金融政策是国家宏观调控的核心工具。两者目标一致、工具互补、节奏协调,会产生超越单一政策或线性叠加政策效果的乘数效应,对稳定经济、促进就业、支持企业发展,能发挥更有效的推动作用。财政政策侧重总需求管理和结构性调控,具有精准定向、弥补市场失灵、调节收入分配等优势,但受制于预算刚性约束,可能存在不同程度的时滞性。金融政策更侧重流动性管理和价格调控,具有反应快、覆盖广、撬动强的优势,但有顺周期局限和风险偏好约束,应对结构性矛盾等存在一定难度。
财政金融政策协同并非政策简单加总,也非以政策支持替代经营主体发力,而是聚焦主要矛盾、重点领域、重点主体,通过政策联动、资金撬动、风险分担,让经营主体依托政策联动支持,在应对内外部不确定性中发挥创新创造力、激发内驱力、增强发展韧性。
加强财政金融政策协同,通过直接支持与间接撬动,一方面可以稳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预期、提升发展信心,增强市场活力,为推动经济增长夯实“微观基础”;另一方面可以提高财政金融资源配置效能,支持经营主体增强造血能力,为提升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创新能力和专业化水平、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做强实体经济提供坚实保障。
近年来,中央及地方财政金融部门聚焦服务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积极探索协同模式,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带动作用,畅通金融服务渠道撬动社会资金投入,为专精特新企业发展提供了有力要素保障。出台实施一系列支持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机构等创新主体的优惠政策,不断创新“商行+投行”“债权+股权”“融资+融智”等综合化、多元化融资服务,精准匹配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融资需求。2021年至2025年,中央财政累计安排超百亿元资金分三批重点支持超千家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高质量发展。
然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仍面临创新生态体系不完善、数字化转型不平衡等难题,特色化集群优势有待进一步凸显,以财政金融政策协同破解难题、持续发力仍需放宽眼界、拓展空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具有“轻资产、高创新”的发展特点,研发投入强度大与资金回收周期错配明显,“补贴到位但融资难”问题亟需解决,助力企业创新发展的财政金融政策尚未形成有效闭环。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各处细分领域,行业差异性大、需求痛点各异,部分地区针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风险补偿机制尚不健全;部分地区针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风险投资基金规模较小、补偿比例低,直接融资方式门槛较高;部分政策工具缺乏行业定制化设计,未能精准匹配不同发展阶段、不同行业企业发展需求。
持续拓展空间、重点挖潜、精准匹配,多管齐下释放财政金融政策协同效能,将助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为加快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奠定坚实基础。
优化财税支持政策,激发企业创新自主性。提高税费优惠政策的针对性有效性,积极探索试点重点领域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突破100%,并逐步扩大适用行业范围;拓宽技术转让所得税优惠政策支持范围和支持力度,激励国有企业、大型企业向中小企业进行技术转移。创新支持方式增强企业发展韧性,探索前期注资引导与后期补助奖励相结合的支持方式,统筹政府投资基金、政府引导基金、融资担保基金等多种渠道,增加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创新项目支持力度,鼓励基础研究、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发挥基金引导和放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作用;对科技创新成果较多、上下游带动成效显著、财税收入贡献较大的企业,给予一定规模的后期补助奖励或追加投资。着力提高依法治税水平,坚持税收法定原则,既要堵漏增收,更要守牢不收“过头税费”底线,避免因政策变化和历史因素随意对企业查税补税,切实做到严格执法、规范执法、精准执法,优化税收征管环境。
完善金融服务体系,提高企业融资实效。健全同科技创新相适应的金融支持体系,完善长期资本、耐心资本赋能科技创新运作机制,重点支持参与国家重大科技任务或先进技术攻关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挥多层次资本市场作用,深化资本市场投融资综合改革,打通中长期资金入市卡点堵点难点,增强资本市场制度包容性、适应性,尽快推出债券市场“科技板”。完善科技创新攻关风险分散机制,推动科技创新债券风险分担工具等尽快落地实施,健全科技保险产品体系,强化企业科技创新活动风险保障。
提高资源配置效率,营造良好创新生态。进一步优化创新资源配置,改革重大科技项目立项和组织管理方式,探索适配不同任务场景的“揭榜挂帅”机制,引导和鼓励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积极参与重大科技项目,加大公共创新资源直接供给;定期评估各类主体使用公共创新资源要素效能,向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有所倾斜。围绕企业差异化创新需求搭建多元化技术创新和咨询交流平台,完善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利益共享机制,形成协同创新闭环体系,降低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自主创新和应用新技术的风险和难度。加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支持力度,综合利用财政奖补、政府性融资担保增信、贷款贴息等方式,弥补企业数字化转型资金缺口,促进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技术在企业创新中的应用和迭代发展。
(作者系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副院长)
徐玉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