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富海创始合伙人、董事长陈玮在接受上海证券报采访时表示:“此次科创成长层的设立与第五套标准的重启,有望从制度供给端修复创新资本链条,也为服务新质生产力的创投机构打开更清晰的退出预期。设立专属板块和更加明确的退出路径,将有助于创投机构更理性、耐心地赋能硬科技企业成长。因此,一级市场的投资逻辑将回归对于底层技术与中长期竞争力的关注,而非短期财务指标;投资周期匹配更科学,早期投资比重加大。”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孙小程)6月18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在科创板设置科创成长层 增强制度包容性适应性的意见》(下称《科创板意见》),不仅重启未盈利企业适用科创板第五套标准上市,还扩大适用范围,支持人工智能、商业航天、低空经济等更多前沿科技领域企业使用科创板第五套标准上市,科创板新一轮改革传递出坚定支持“硬科技”的政策导向。
东方富海创始合伙人、董事长陈玮在接受上海证券报采访时表示,《科创板意见》中,重启并扩大第五套标准具有重要的改革意义。此次在监管制度更加成熟、市场结构更加多元的背景下重新启用第五套标准,既是落实“科创板八条”精神的重要举措,提升对高强度研发投入、具备原始创新能力企业的有力支持,也释放出在建设科技强国的关键时点,坚定推进资本市场改革、高质量发展科技金融的鲜明信号。
“此次科创成长层的设立与第五套标准的重启,有望从制度供给端修复创新资本链条,也为服务新质生产力的创投机构打开更清晰的退出预期。设立专属板块和更加明确的退出路径,将有助于创投机构更理性、耐心地赋能硬科技企业成长。因此,一级市场的投资逻辑将回归对于底层技术与中长期竞争力的关注,而非短期财务指标;投资周期匹配更科学,早期投资比重加大。”陈玮说。
围绕增强优质科技型企业的制度包容性、适应性方面,《科创板意见》推出6项改革举措:一是对于适用科创板第五套上市标准的企业,试点引入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制度;二是面向优质科技型企业试点IPO预先审阅机制,进一步提升证券交易所预沟通服务质效;三是扩大第五套标准适用范围,支持人工智能、商业航天、低空经济等更多前沿科技领域企业适用;四是支持在审未盈利科技型企业面向老股东开展增资扩股等活动;五是健全支持科创板上市公司发展的制度机制;六是健全科创板投资和融资相协调的市场功能。
谈及具体举措,陈玮分析称,试点引入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制度,将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入股达到一定年限、数量、比例等因素,作为适用科创板第五套上市标准企业审核注册时的参考,不仅是对优质投资机构投研能力与判断力的认可,更有助于形成以市场为导向的优质科技企业识别机制,优化筛选流程的效率,推动形成一级市场与二级市场的良性互动。
“以持股年限和比例作为评价维度,也将进一步鼓励创投机构真正做到投早、投小、投硬科技,增强对被投企业的长期陪伴和深度赋能,实现投后与退出的价值闭环。”陈玮说。
在陈玮看来,IPO预先审阅机制有助于企业在不公开敏感信息的前提下,与交易所就业务技术、上市规划等核心内容进行沟通,为企业合理安排上市节奏、降低经营扰动提供了保障。允许在审未盈利企业增资扩股则回应了科技型企业在上市排队期间面临的研发资金缺口问题,使其在不确定审核结果的背景下,仍可通过老股东增资支持持续投入,提升企业的韧性。
而科创板再融资制度和战略投资者认定标准的优化,有望进一步打通科技企业IPO后持续做强做优的融资闭环,让企业及时补充研发资金和产业链布局资本。陈玮认为,战略投资者认定标准的优化,意味着真投长期、真懂科技、能够形成产业协同效应的资金将更容易参与其中,避免套利资金对市场形成扰动,增强资本运作的专业性。
为打消部分二级市场投资者对未盈利项目是否值得投、IPO后是否破发等现实担忧,并真正吸引耐心资本进场,还需进一步强化对广大投资者利益的保护,提升上市公司市值管理水平。陈玮建议,应进一步完善减持制度,企业管理层、大股东应承诺在企业实现盈利前,或达成预披露的业务发展里程碑、分红等关键节点前不得减持股份。
“只有打通一级市场敢投、二级市场接得住的循环,才能真正培育出一批能够支持新质生产力发展的耐心资本。”陈玮呼吁道。